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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欠股东借款怎么处理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5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欠股东的钱处理方式有:
    1、与公司协商,确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
    2、可以提议把借款转换成股东增资款;
    3、公司无力偿还或拒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公司欠股东的钱处理方式有:
    1、与公司协商,确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
    2、可以提议把借款转换成股东增资款;
    3、公司无力偿还或拒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法律分析:公司欠股东的钱处理方式有:1、与公司协商,确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日期;2、可以提议把借款转换成股东增资款;3、公司无力偿还或拒不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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