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作为女儿是否有必要为其偿还

债务追讨 2023-08-26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父亲生前欠的债务子女需要偿还吗
    1、父亲生前欠的债务子女是否需要偿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子女有责任以继续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父母的债务进行清偿;
    (2)如果遗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子女不承担责任,债权债务关系就会终结,但子女愿意承担债务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遗嘱怎样写才有效
    符合以下条件的遗书才有效:
    1、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父亲欠下的债务儿子不是一定有义务还。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的,应当在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父亲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若子女放弃继承的,则无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儿女不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父亲自己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但是如果父亲去世的,其儿女继承了遗产的,则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治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