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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变更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纠纷 2023-08-26 1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申请;
    2、提交需要的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变更的材料等;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核发土地使用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的办理流程如下:
    1、根据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政府部门批准;
    2、批准通过后,持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变更条件的,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 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流程: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2.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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