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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破产债权人能申报哪些债权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6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债权的申报类别有:
    1、据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
    3、其他申报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
    3、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4、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5、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破产债权范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需申报的债权:税收债权、社会保障债权以及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均需依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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