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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他们不同意解约怎么办

装修纠纷 2023-08-27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解约的法定条件有:
    1、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确定的期限内主张行使解除权;
    3、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跟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解除方式可以如下:
    1、通过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2、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可以在通知装修公司之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如果装修公司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如果发生法定解除的事由时,可以在通知装修公司之后,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实践中,解除和施工方签定的装修合同,最好的方法是进行协商接触。根据装修公司已完成的量给予如实结算,合同约定的哪方违约,哪方承担的责任。
    合同解除法定的条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协议签订后又反悔的,可与对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在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可寻找对方有无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以便行使约定解除权,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看是否符合合同法法定解除权的条件,最后确实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可通知或起诉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以消灭双方合同权利义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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