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沈阳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8-27 0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沈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申请;2、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以及房产的权利证书,还有缴纳税款的凭证;3、登记机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符合变更登记规定的,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过户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法律分析:沈阳房产过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2、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材料;
    3、登记机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符合变更登记规定的,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过户给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沈阳房产过户的办理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