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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条是什么

其他 2023-08-27 0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有:
    1、前提: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否认法人人格;
    2、行为条件:股东实施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股东使用控制权不当、滥用法人独立人格、规避法律、逃避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
    3、危害后果:对债权人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4、因果关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条为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第20条,其主要内容即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律依据: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条为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第20条,其主要内容即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如下:
    1、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存在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不同于法人否认;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不同于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适用;
    4、直接承担责任的股东在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应当具备公司的支配力;
    5、只能由公司债权人提出诉讼,公司本人或者公司股东不得主张,法院不得依照职权采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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