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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离职十个月,个人所得税上为什么还看见前公司在给我发工资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8-27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离职后,原单位仍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您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如果是单位为您补发收入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如果是您未取得收入,而回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您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
    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答会纳入您年度汇算。
    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离职后,原单位仍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年度汇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法律分析:如果离职后,原单位仍申报个人所得税,需要区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单位为补发收入并申报个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年度汇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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