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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被批捕就是有罪吗,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其他 2023-08-27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批捕了不是说明罪名定性了,如果经过调查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但一旦被批捕,案件基本定性了:涉嫌刑事犯罪。司法机关在审批逮捕程序中是非常谨慎的。一旦被批准逮捕,就意味着要追究刑事责任、要被判刑。如果错误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被批捕就基本定性刑事犯罪了。但是否能定罪最终还是要经过庭审的。
    批捕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在30天内呈请检察院批捕。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公安在拘留当事人之后的30天内,会尽可能的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会制作法律依据:《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检察院呈请批捕。这里面就存在一个重要的辩护环节,如果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或者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受刑事处罚,就需要充分的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阻击呈捕。
    2、公安移送检察院呈捕后,检察院会在7天内作出捕或者不捕的决定。如果公安已经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呈捕,此时就需要向检察院出具《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属于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阻击批捕。在上面两个程序中,如果发现案件存在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无罪、罪轻的证据材料),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依法收集、调取,或者是还未能够掌握相关证据线索的,应当以《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的方式,要求办案机关予以调取,作为阻击呈捕或阻击批捕的法律意见书的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嫌疑人被批捕后,意味着被逮捕人有违法犯罪事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法律分析: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的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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