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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8-27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区别有:
    1、当事人应当履行的注意义务和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当履行较高的注意义务,责任重,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当承担较轻的注意义务,只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负责;
    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经其代理人同意;对于纯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撤销权能否行使不同。债务人将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无偿行为;
    4、是否有不同的返还义务。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的,原则上第三人不承担无偿合同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有: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和情形不同;4、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有偿合同一般是指,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的对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支付任何价款的合同,又可以被称之为宽限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利益,另一方获得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价款的合同。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四十六条
    【买卖合同准用于有偿合同】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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