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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六七年男女双方生关系,女孩未满14,现在男方以诱骗手段将小孩子户口上到女方可以告男方强奸吗?

暴力犯罪 2023-08-27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问案件是否进入到侦查阶段
  • 你好,能否说说具体情况呢
  • 法律分析:与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出于自愿,男方均构成强奸罪,由其家人或司法机关提起刑事诉讼。既然她已经年满14周岁且出于自愿,应当认定不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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