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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业主维权 2023-08-27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方式:首先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小区管理规约,最后点票宣布结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如下: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程序是:由五名以上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召开大会、记录选票审议表决章程与管理规约,点票宣布结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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