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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再审申请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7 1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诉讼流程如下:
    1、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在法院受理之后,进入审理前的准备,被告在答辩期内递交答辩状,双方在举证期内准备好证据材料;
    3、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4、对一审判决结果不符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
    5、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可上诉,但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审判交通事故诉讼需要以下程序:
    1、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起诉、立案;
    3、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4、法庭调查;
    5、法庭辩论;
    6、宣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
  • 交通事故开庭审理程序有这些:
    1、法官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宣布开庭;
    2、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3、双方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
    4、法官根据证据进行审理;
    5、审理完毕,法官宣布庭审结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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