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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不要孩子还用付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8-27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的,应当负担孩子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离婚时,男女双方约定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的,女方应当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男女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每月或者每年支付多少数额的抚养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确定,非直接抚养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会按照每月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会按照平均收入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女方不要孩子一般还需要付抚养费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因为离婚之后即使不要孩子,仍是孩子的父母,那就仍然有抚养的义务。没有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按时缴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按时支付,不得拒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要给抚养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女方作为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其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拒绝、推诿。女方应该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所定的相关数额支付孩子抚养费。女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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