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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租了个门面房,合同上写两年,到今年还用不到一年投资了20万现在要让我们搬迁请问怎么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 2023-08-27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搬迁费一般是补偿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东的,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划分归属;如租户因为搬迁而受损的,也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内容进行赔偿,如果房东不予租户赔偿,则需要对租户进行安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搬迁费一般归房东所有,属于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租户如因搬迁受损的,可以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上的内容进行赔偿,房东不予租客赔偿的,需对租户进行安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搬迁补偿费是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的,不会支付给承租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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