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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如何办,法律怎样规定

子女抚养 2023-08-27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若对方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协商,告知自己是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的,并且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协助探望的义务。如果男方还不让探望,则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协助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得剥夺、限制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权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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