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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失业保险 之前在山西忻州交了半年,现在在南京交了半年,累计一年了,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嘛?标准怎么计算。,谢谢

社会保险 2023-08-27 1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是:失业保险金=保险金领取期限×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分为十二个月、十八个月、二十四个月不等,期限的长短由缴费的时间进行确定,月发放标准参照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有数额、时间和领取资格等限制。首先是领取资格,需要失业人已缴费满一年、属于被动失业、已经在社区办理了失业的登记,时间长度标准是每累计缴费满1年,多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最多领取24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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