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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有哪四个,刑法上如何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28 05: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 我国刑罚中的附加刑一般是指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而驱逐出境一般是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在前述附加刑中,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 法律分析: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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