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还是一年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受性侵未成年人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身体受到一般伤害如何赔偿
补偿如下: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该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该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