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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如果别人借了我的身份证贷款,我知道,对方没有按时还利息,到期后可以报警吗?

债务追讨 2023-08-28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处理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报警是没有用的,民间借贷是民事纠纷,如果有证据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首先跟借身份证贷款的人进行协商,督促他马上还清欠款,如果他不能还款,不管是主观故意还是有客观原因,最好是先自己想办法将贷款先还上,,并留存好证据随后向当事人索赔, 别人用的身份证贷款不还,也可以将其告上法庭,尤其当不是本人亲自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打官司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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