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律上规定了发表权的行使方式

其他 2023-08-28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
    (1)合作发表,作者与第三方出版机构等订立出版合同后,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
    (2)投稿发表,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
    (3)其他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 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有:
    (1)作者与第三方出版机构等订立出版合同后,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
    (2)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
    (3)法律规定的其他发表权的行使方式。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 行使发表权可采取如下的方式:
    (1)共同发表,即作者与第三方出版机构等订立出版合同后,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
    (2)投稿发表,即作者向报社、杂志投稿,视为作者同意发表作品;
    (3)其他发表权的行使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