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的遗产继承。具体如下:
1、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2、没有遗嘱的,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4、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寡老人去世了一般可以由当时的居委会或者是民政部门办理后事。
一个公民没有任何继承人,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立任何形式的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那这个公民去世后,他的遗产就可能属于无主财产。无主财产会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