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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进看守所后是否要定罪,刑法上如何规定

其他 2023-08-28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关进看守所后并不是一定要定罪的。对于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走完了全部程序最后法院没有定罪量刑、或是确定有罪但判缓刑的,一般会在看守所关五、六个月。若仅认定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且并罚不超过二十天。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被关进看守所后是否要定罪,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
    2、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完所关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行为人被关进看守所后,如果其行为只构成违法,则只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期限最多是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二十天。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应看后续人民法院是否会对其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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