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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哥在看守所,我是他表弟,能会见吗?

其他 2023-08-28 1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能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五条 人犯在被羁押期间,遵守监视,表现良好的,应当予以表扬和鼓励;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有犯罪行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的,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1、已决犯,决定留在看守所里执行的,可以与家属会见,具体会见办法和时间,由看守所安排,一般一个月不少于一次。
    2、已决犯要投入监狱服刑的,因为时间较短,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的。家属只能等投入监狱后再会见。
    3、会见时需要持身份证和证明与在关押人员关系的相关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 判刑后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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