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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房子住怎么申请,具体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8 16: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没有房子住的申请流程如下:
    1、户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5、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申请廉租房条件是什么
    1、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 法律规定离婚后没有住房,其补救方法为由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见,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无法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法院有权从另一方的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当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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