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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内容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8 1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内容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银行借款以及职工工资补偿金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清算完成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有限公司法人债务清算的内容有相关公司还没有了结的业务,公司所欠的还未清缴的税款和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公司的债权债务等。公司在清算结束之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企业债权债务清算的方式是,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的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由清算组及时通知债权人,在报纸上公告,接受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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