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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案,取保期间,在异地醉驾犯了危险驾驶罪(已判拘役2月,正在执行中,)轻伤害再开庭,请律师,还有可能判缓吗?轻伤害案,取保期间,在异地醉驾犯了危险驾驶罪(已判拘役2月,正在执行中,轻伤害再开庭,还有可能判缓吗?

综合法律 2019-03-16 08: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
    (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
    判断酒驾的标准: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 一、《刑法(修正八)》规定:在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修改后的刑法第133具体内容如下: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行为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能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理由如下:
    1.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客观方面最低为一人重伤,本案中行为人虽然酒后驾车,且发生事故,但没有造成一人重伤,无法认定交通肇事罪。
    2.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应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该罪名为危险驾驶罪。符合本案的客观情况。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认定此罪关键需要认定醉酒驾驶,所谓醉酒驾驶,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g/100ml,在本案中的需要认定行为人驾车时血液中得酒精含量,如果由于逃逸不能取得当时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可以通过口供或他人作证的方式获得证据。
    4.刑法规定拘役时间为1个月到6个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应接受行政处罚,拘留15天罚款200-2000元,前者为刑罚后者为行政处罚,可分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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