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购房发票丢失了怎么办,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 2023-08-29 0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好,但会费时费力。这种情况发生后,业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法律分析:购房发票丢失了,房产证还是能办好,但会费时费力。这种情况发生后,房主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然后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的说明,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购房者还需要到开发商处查询发票底联,开发商处会有存底,可以给购房者出具购房证据,购房者可带着购房证据前往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 购房者购房发票丢了办理房产证可以率先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申请代开不动产统一销售票据;或者向住建局说明情况,到银行打印流水、开具证明,亦可证明房屋买卖事实关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徐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