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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执行,无法偿还,如何配合法院执行

其他 2023-08-29 0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如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会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若债务人属于永久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这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之后,可以就债务人现有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如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会裁定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清偿。若债务人属于永久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这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之后,可以就债务人现有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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