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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哥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在殡仪馆冻快一年了,现在已结案,怎么没人通知家属火化,

综合法律 2019-03-24 11: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致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也就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检察院直接起诉到中院了,那么就是说检察官认为至少得判无期徒刑。
    但是审判的主体是法官,他也可能只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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