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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户主死亡怎么办,法律怎么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8-29 11: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户主去世的办法:一般情况下,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遗产分割。且该遗产分割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做出的,无需办理过户登记,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房产证户主去世的办法:一般情况下,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遗产分割。且该遗产分割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做出的,无需办理过户登记,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房产证户主已死亡,可以通过继承来办理房产过户。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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