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继承遗产的方式如下:
1、长辈立有遗嘱,则优先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2、如果长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在继承人的子女先于继承人去世的情况下,该子女的子女,即孙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该子女应继承的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