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有:
1、贷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3、经中心初审确认客户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向开发商和担保单位盖章收押合同和贷款合同;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批准贷款或不批准贷款,并通知申请人;批准贷款的,由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