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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后男方向朋友借的钱,转给女方,用于给女方还婚前债务,现在离婚了,男方起诉要求返还,请问需要返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8-29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个人的婚前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返还,如果能证明是男方为了结婚而产生的个人债务,这个是需要女方共同偿还的。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女方起诉离婚,是否需要承担债务需要分不同情况讨论:如果男方婚前债务是为了缔结婚姻的需要,并且该笔借款在婚后也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女方起诉离婚后,是需要承担这个债务的;如果男方婚前债务仅仅用于个人花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女方无需承担这个债务。
  • 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间借钱须偿还。夫妻间借贷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权利的性质属于债权。债权的处理,是对债权的确认与保护,夫妻一方行使债 权,需要作为债务人的另一方为一定的行为才能得以实现,它是相对权,在诉上为给付之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钱婚后是需要偿还的。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的钱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就算是双方结婚之后,一方也是有还钱的义务的。不是说婚前借了钱,结婚之后还款的义务就没了,如果真要这样的话,会有很多人通过跟债主结婚来免除债务,这样对法治建设是极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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