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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办理抵押,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抵押担保 2023-08-29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
    3、以林木抵押的,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3、以林木抵押的,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其抵押登记流程为,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然后共同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动产的权属证明等资料,再由登记机关审核,最后予以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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