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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的,认识现任的两个月,怀孕了,他家人说不结婚就打胎,于是奉子成婚!婚前给了15万彩礼,自从给了彩礼,各种作不愿意结婚,最终婚结了,然后动不动就说离婚,结果半年,因为各种小事说了N次离婚,闹了N次离婚,各种辱骂甚至还打,作为男人我不愿意给她闹,随她去了!现在闹到不可开交,我想问的是:以上这种情况,我想让她返还彩礼钱,可能吗,还有就是,不返还彩礼钱的情况下,我应该如何!毕竟彩礼钱是我父母一生的积蓄,我不想这样打水漂了怀孕了,自从给了彩礼,我想让她返还彩礼钱,可能吗,不返还彩礼钱的情况下

离婚 2019-04-04 22: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事法律的性质和规定,男方向法院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后,法院才会支持。如果男方不提出,可以不返还。 在亳州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实务中,在领取结婚证以后一年以内离婚的,一般返还40%左右;一年至两年间离婚的,返还20%;造成给付方生活困难的,最多可以再增加10%,但是需要男方提出证据证明造成其经济生活困难。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对方没有尽到照顾和支持家庭生活的义务,可以要求离婚。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将双方的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存在彩礼问题的情况下,则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来确定是否返还,如果不能够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则可以到法院依法起诉,由法院对彩礼是否需要返还作出判决。对于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包括赌博、重婚等等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由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支付。
  • 1,《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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