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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我父母离婚了,我现在和母亲在一起,我父亲和别人再婚也有了新孩子,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父亲去世了,他的遗产如何分割,如果他想签什么遗嘱不给我,我不会得到一分钱

遗产继承 2023-08-30 0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再婚之后遗产首先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应该由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协商分配。其中的配偶是指死者的现任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1、再婚父亲去世遗产的继承:父亲去世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父亲在去世前既没有留下遗嘱也未立遗赠抚养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父亲的遗产,由健在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去世父亲的遗产,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夫妻离婚之后一方死亡的,前妻或者前夫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只有现任配偶才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死者里遗嘱将部分遗产赠与前配偶的,那前配偶就可以分割遗产。遗产首先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应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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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亲在重新婚配并有了新孩子的情况下去世,未留下遗嘱不给我继承遗产,是否有法律途径可以让其遗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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