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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成都上班,跟公司也有合同,社保也买了半年以上,这些条件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离婚 2019-03-19 14: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交社保,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就可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按参保形不同,可分为公司参保和个体参保。在参保范围内,个体参保比公司参保少了工伤和失业险。个人办理社保需要的证件:
      参保人员需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
  • 一般地区,没有本地区常住户口,拟在本市暂住三十日以上、年满16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7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暂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可以自愿申领。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或派出所登记填表;
      
    2.申领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基本信息;申领人领取领证回执用二代证阅读器采集申领人照片,受理办证申请;
      
    4.按预约时间或之后在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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