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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妇有继承权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继承 2023-08-30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丧偶儿媳的继承权有如下情形: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丧偶儿媳继承的,丧偶儿媳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丧偶的儿媳妇一般有继承权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订立遗嘱,指定儿媳继承的,儿媳具有法定继承权,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法定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丧偶儿媳继承权与代位继承是没有影响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才可以存在代位继承,对于丧偶的儿媳,本身就具备继承权,可以合法的按照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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