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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破产财产

工伤索赔 2023-08-30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财产范围具体如下:
    1、宣告破产的时候,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
    3、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 属于公司破产财产的财产范围如下:申请受理时属于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且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 破产财产由下列内容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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