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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30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形有很多,常见的如下: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自行购买的房屋;
    2、以婚前财产约定的形式确定一方婚前的房产为共同财产;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二人的房产。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同房产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情形认定: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情形有:
    1、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房;
    2、夫妻一方婚前出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只有部分重建和扩建的,部分重建和扩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明确赠与夫妻双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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