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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没约定事后感谢是否算贿赂,刑法上怎么规定

刑事辩护 2023-08-30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事前没约定,事后用财物感谢的,也算贿赂。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对犯行贿罪的人,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事前没约定,事后仅仅表示感谢之意就不算是违法行为,不构成贿赂罪。但是如果是明知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事后行贿人给钱感谢的则构成贿赂罪,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事前没约定,事后仅仅表示感谢之意就不算是违法行为,不构成贿赂罪。但是如果是明知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事后行贿人给钱感谢的则构成贿赂罪,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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