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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营养费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30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每天二十元至四十元,具体的赔偿金额是由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受损害人的伤情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确定的,一般来说营养费的应赔偿人员是在交通事故中遭受轻伤以上的受害人,而且需要有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是由辅助治疗而产生的费用,对于营养费的赔偿通常需要有鉴定依据。根据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费用中,是包括营养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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