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软体着作权包括哪些权利,有哪些法律规定

计算机软件 2023-08-30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软件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翻译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以及其他著作权人应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等;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 软件著作权作品有以下限制:
    1、形式限制。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必须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且不得为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2、软件著作权作品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四条
    受本条例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第六条
    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 软件著作权包括了如下权利: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表权(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出租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