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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离不结算工资合法吗,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讨薪 2023-08-31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员工自离不结算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在离职后也要发员工之前工作所得的工资。如果不发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员工自离,单位不结算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员工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员工的工资,但是给员工违法解约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依法从其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赔偿,但是该部分扣除的数额要合法合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自离公司不结算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在离职后也要发员工之前工作所得的工资。如果不发工资属于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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