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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一个人买的房子婚后女方有权么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31 0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所有;但是如果购房人婚后在房产证上有加配偶的名字,或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二人均可对该房产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购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所有。但是如果购房人婚后在房产证上有加配偶名字,或者是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那么该房产就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而定。(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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