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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费是指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征地补偿 2023-08-31 1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补偿的法律规定是:征收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标准是: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征地补偿费归谁
    1、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土地补偿费是指因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补偿。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包括青苗、地上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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