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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和开发商的承接查验没做就交房给业主,请问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8-31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交房的业主不要给物业费,我国法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但交房后没有居住的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未交房的业主不要给物业费,一般由建设单位交纳。物业费的交纳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尚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没有享受物业服务的业主,不需要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开发商要交物业费。我国法律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如果房子已卖出交付给购房者了,则开发商不需要在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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