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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摊销年限新规定多少年,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纠纷 2023-08-31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一般是根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进行计算土地使用权摊销,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约定的使用年限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 土地摊销年限新规定是20年。这个时候土地摊销年限也是按不低于20年执行。如果这个土地是用来建造厂房的,土地价款与建造厂房的支出一起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结转到固定资产核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约定的年限大于10年的,必须土地使用权40年,就按照40年摊销。
    所以根据规定,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并且,单位土地摊销时,可以按照税法规定10年摊销,也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年限(土地证上的年限)摊销。
  • 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年限一般是70年。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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