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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31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收益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般是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的,其它的才能被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在结婚之后双方有其它约定的,则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对婚前和婚后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婚前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而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男女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前的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况下,则婚前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一、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及夫妻双方有约定的财产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财产的分割形式有哪些
    1、约定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
    2、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来处理,即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在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下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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